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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眉山)年鉴 2024
           T i a n f u  N e w  A r e a  ( Me i s h a n)   Ye a r boo k


            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给予 50 万元一                            企业贷款、债券融资贴息支持,补贴比例为利息
            次性奖励。                                              支出的 40%,单个企业贴息年限不超过 3 年,每

                 4. 支持卫星应用产品开发,对产品纳入省级                         年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对新引进的卫星应用
            及以上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                             服务业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达到 500 万元的,

            软件首版次的企业,按不超过认定后第一年度产                              给予企业贷款利息补贴,补贴比例为利息支出的
            品实际销售金额的 5% 予以奖励,单个企业最高                            40%,单个企业贴息年限不超过 3 年,每年最高

            不超过 300 万元。                                        不超过 50 万元。
                 5. 支持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对参与国                              10. 支持重大项目落地,对新区卫星应用产
            家重大项目的企业,按国家实际拨付经费的                                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卫星项目,按照党工

            20% 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500                          委管委会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评议通过后,按
            万元。                                              “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执行,相同事项不重复

                 6. 支持参与制修订卫星应用标准,对主导制                         享受此政策。
            定已公布的卫星应用领域国际、国家标准的企业                                  三、政策兑现
            每项分别给予 100 万元、60 万元一次性奖励 ;                            (一)每年由数科局发布申报指南,明确申

            对主导修订上述标准的企业,按上述奖励额度的                              报时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并组织实施。
            30% 给予奖励。                                             (二)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三)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具有违法行为的,或当年
                 7. 支持卫星数据应用服务,对来新区投资                          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恶意欠

            建设卫星运营平台,且年度卫星数据应用增值                               薪等重大信访稳定事件、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服务营业收入首次达到 2500 万元、5000 万                          欠缴国家税款或落地协议条款未履行的企业,

            元、1 亿元和 2 亿元的企业,根据其当年度对                            不得享受以上政策,具体情形以相关部门意见
            地方经济的贡献情况,分别给予最高 50 万元、                            为准。
            100 万元、200 万元、400 万元奖励,晋档实施                           (三)对伪造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套取

            补差。                                                财政扶持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全额追缴已领
                 8. 支持卫星应用场景打造,鼓励卫星在生态                         取的财政扶持资金,后续年度不再受理申请。

            环保、资源监测、水利防汛、城市管理、应急管理、                                四、其他事项
            智能交通、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社会服务等场景                                (一)本政策与眉山天府新区其他政策或省
            创新应用,对企业开发的特色卫星应用、产品首                              市政策涉及同一事项,且未明确能与上位政策重

            次被纳入省级以上典型应用、案例、示范等评选                              复享受的,按照就高执行原则,不重复享受。
            目录的,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 本政策 2023 年 5 月 10 日印发,2023 年

                 9. 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对新引进的卫星应用                         6 月 10 日生效,试行期 2 年。
            制造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 5000 万以上的,给予                             (三)本政策由数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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