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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眉山)年鉴 2024
T i a n f u N e w A r e a ( Me i s h a n) Ye a r boo k
眉山天府新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2023 年修订 )
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 12 月 4 日印发)
第四条 重 大 经 济 事 项 决 策 必 须 坚 持 以
第一章 总则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
第一条 为提升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管理水 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
平,防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风险,根据《中共眉 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
山市委办公室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
〈眉山市市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 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行)〉的通知》(眉委办发〔2022〕3 号)规定, 第五条 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应当遵循以下
结合眉山天府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原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共四川天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
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 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党把方向、谋大
员会(以下简称党工委、管委会)开展的重大经 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重大
济事项决策。 经济事项决策全过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重大经济事项决 (二)坚持科学决策。坚持实事求是,尊重
策,是指党工委、管委会为贯彻党和国家经济方 客观规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可行性论证和风
针政策、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事 险评估,优化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业发展,在制定经济和产业政策、推动经济体制改 (三)坚持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
革、防控重大经济风险,以及管理公共资金、国有 大经济事项决策应当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由党
资产、国有资源,进行重大投资,实施重大项目,开 工委委员会议、管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 ;涉及
展重大招商引资,深化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 全局性的事项应当按照规定提请党工委工作会
决定的活动和行为。其中,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 议讨论决定。
局的重大经济工作思路和战略规划、年度经济发 (四)坚持依法决策。坚持依法执政、依法
展计划、重大经济政策、重大经济风险防控、重大 行政,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党内
招商引资,由党工委财经委员会或党工委、管委会 法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权限、内容、程序进
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策。 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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