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7 - 天府新区(眉山)年鉴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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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ppendix


            委员会议审定。                                            市委、市政府审批。
                 第十一条 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涉及全局性的有关财政资金、政

               (一)新区行政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                             府投资、招商引资、国有资产资源等重大政策或
            收入安排的财政资金一次性购置 1000 万元及以                           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由管委会主任会议审

            上的资产,报废账面净值或评估价值在 500 万元                           定;特别重大的,经管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后,报党
            及以上的资产,无偿划转、出售、置换、捐赠账面                             工委委员会议审定。

            净值或评估价值在 500 万元及以上的资产,事业                               第十三条 事关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其他
            单位出租、出借账面净值或评估价值在 500 万                            重大经济事项,由党工委、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
            元及以上的国有资产,由管委会主任会议审定。                              确定。

            新区行政事业单位报废账面净值或评估价值在
            5000 万元及以上的资产,无偿划转、出售、置换、                                 第三章 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

            捐赠账面净值或评估价值在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资产,经管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后,报党工委委员                                  第十四条 重大经济事项的提出 :由党工
            会议审定。                                              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有关

               (二)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设                             部门(单位)以及各街道(镇)提出,或者通过
            立、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的,以及重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方式提出。

            大改革、改制、改组、上市方案,由管委会主任会                                 由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
            议审定;特别重大的,经管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后,                             同志提出和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方

            报党工委委员会议审定。                                        式提出的重大经济事项,应当交承办单位研究论
               (三)国有公司产权转让、资产转让、资产合                            证 ;由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镇)提出的,

            作,其账面净值或评估价值在 2 亿元及以上的,                            应当按程序报经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由管委会主任会议审定。                                        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后,再交承办单位进行研究
               (四)重要的国有公司产权转让、公司增资                             论证。

            致使国家或国家出资企业对该公司不再具有控                                   承办单位应当根据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股地位的,由管委会主任会议审定。                                   合理确定。重大经济事项需两个及以上单位承

               (五)国有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                             办的,应当明确牵头承办单位。
            等重大投资事项(包括年度投资计划、年度融资                                  第十五条 重大经济事项的论证和审查 :承
            计划等),报管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年度计划下                              办单位应当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重大经

            达后,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实施的计划外的中                              济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深入论证
            期调整计划或投资 1 亿元及以上的单个项目,由                            和合法合规性初步审查,并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

            管委会主任会议审定。                                         见,形成决策草案。
               (六)涉及眉山天投集团的有关重大事项,                                 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对涉及公众利益

            还需根据市属国有企业相关监管规定,按程序报                              或者特定群体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应当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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