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24 - 成都年鉴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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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薪酬待遇、培训培养、考核评价、晋升辞退等制度,促进社区工
作者专业化培养、职业化发展,构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业高效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研究机构等开设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市和区 (市)县人
会工作专业或者相关课程,以助学、奖学、委托培养等多种方式引 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涉及应当依法及
导学生选择社会工作专业。 时向居民公开而不公开的,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第四十一条 市和区 (市)县社区发展治理部门应当建立社 例》依法处理。
区专家智库制度。支持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的专业人才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市和区 (市)县人
参与社区发展治理研究,提供战略咨询、形势分析、政策建议、绩效 民政府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转交给居 (村)民委员会承担或
评估等智力服务。 者直接给居 (村)民委员会安排工作任务的,由同级人民政府予以
第四十二条 市和区 (市)县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纠正、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由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居民开放体育、文化、教育等资源和设施。 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鼓励其他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向居民开放资 第四十八条 居 (村)民委员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义务
源和设施。 的,由居 (村)民会议予以纠正;必要时,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
第四十三条 涉及下列事项之一的,市和区 (市)县人民政府 政府责令改正。
及其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居 (村)民委员会应当 第四十九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社区发展治理工作
依法及时向居民公开并接受监督: 中,未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未依法及时受理检举、投诉和控告或
(一)居民权益事项; 者未及时处理的,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
(二)社区公共建设事项; 之一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三)社区公共管理事项; 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四)社区公共安全事项;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
(五)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四条 市和区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并公布社区
自治事项清单、社区协助事项清单、社区工作事项负面清单等,并 第七章 附 则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列入社区协助事项清单的,市和区 (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应当提供与事项任务匹配的工作经费、条件和信息支持,并负责业 (一)十五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是指城市居民十五分钟步行
务指导。 或者农村居民十五分钟骑行可达范围内,配备生活所需基本服务
市和区 (市)县人民政府部门不得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转交 功能与公共活动空间的社区生活单元。
给居 (村)民委员会承担或者直接给居 (村)民委员会安排工作 (二)社会企业,是指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注册,以协助解决
任务。列入社区工作事项负面清单的,居 (村)民委员会有权拒绝 社会问题、改善社会治理、维护社区利益或者服务弱势和特殊群体
办理。 为宗旨和首要目标,以创新商业模式、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手段,所
第 四十 五条 对行 政机 关 及其 工 作人 员 工作 情况 进 行考 得盈利按照其社会目标再投入自身业务、所在社区或者公益事业,
核 时,应 当采 取 多 种 形 式 听取 居 ( 村 )民 委 员 会的 意 见,并 将 且社会目标持续稳定的特定企业类型。
居 (村)民委员会的意见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 (三)社区社会组织,是指由居民发起成立,在社区开展为民
居 (村)民委员会可以组织居民对供水、供电、供气、环境卫 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
生、园林绿化等公共服务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评议,并反馈评议意 的社会组织。
见。相关公共服务单位对评议意见应当及时回应。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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