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2 - 成都年鉴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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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建设相应的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或者委托他人
                    第四章 绿化控制带保护                              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规模以下畜禽养

                                                             殖场 (户)应当对废弃物进行收集、贮存、处理,鼓励配套建设废弃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绿化控制带内新建、扩建、改建除水利、                       物综合利用设施。
        公园、市政、文化、体育等公共公益设施外的项目。除水利设施和                            第三十一条 公园城市主管部门应当在外围控制区内采取封
        天府奥体公园规划的重大功能性项目外,公共公益设施占地面积                         育保护、营造水源涵养林等措施,增强森林植被水源涵养功能,防
        占绿化控制带总面积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                                治水土流失,丰富生物多样性,改善三岔湖水生态环境。
           前款所称绿化控制带,是指三岔湖设计正常蓄水位 (海拔高程                          在外围控制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设项目,开展湖区生

        462.5 米)以外水平距离二百米以内的区域。管委会应当划定绿化                     态修复、动植物湿地保护活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
        控制带界限,设置界桩,并向社会公布。                                   他有关技术要求,保证行洪畅通,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
           第二十二条 公园城市主管部门应当在绿化控制带内采取保                        素,不得破坏水生态环境。
        护现有树木植被、实施补植补造等措施,保护沿岸生态功能,防止
        水土流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管委会应当加强绿化控制带内湖泊湿地和湖岸
        线保护,在湖滨带设置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质净化、水土保持与护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人民政府或者监察机
        岸等功能区。                                               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第二十四条 禁止在绿化控制带内从事下列行为:                            依法给予政务处分:

             (一)擅自挖掘、采集野生植物等破坏植被的行为;                               (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制定三岔湖区域专项规划、控制性详


             (二)放牧、狩猎、开垦、烧荒;                                 细规划,或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编制、审批、修改三岔湖区域专项规
             (三)倾倒垃圾、秸秆、废碴、尾矿,堆放杂物、废弃物和掩埋污                   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染水体的物体;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批准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设项目的;


             (四)露营、野炊、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其他可能污染水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批准建设水上活动设施、开展水上活动的;

        质的休闲娱乐活动;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批准设置排污口的;


             (五)乱扔塑料泡沫、包装袋、玻璃瓶、饮料罐和其他污染物;                          (五)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三岔湖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

             (六)其他破坏绿化控制带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向湖中乱扔
                                                             生活垃圾和在岛屿内丢弃生活垃圾的,由管委会责令停止违法行
                    第五章 外围控制区保护                              为,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将固体废物丢弃、倾倒湖中
           第二十五条 在外围控制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                        和就地掩埋、焚烧的,由管委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经营单位处
        得从事可能污染三岔湖区域水源的生产建设活动。                               四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前款所称三岔湖外围控制区,是指绿化控制带以外的集雨区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擅自驾驶船舶入湖
        域,包括湿地、林地等范围。外围控制区界限由管委会划定,设置                        的,由管委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界桩,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建设
           第二十六条 禁止在外围控制区入湖河流设置入河排污口,                        水上活动设施、开展水上活动的,由管委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
        但经依法批准的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除外。                                   期拆除,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外围控制区内应当建设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
        及配套管网,做到城镇和二十户以上农村集中居住区污水全收集、                        行为的,由管委会依据法定职责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四百元
        全处理。                                                 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污水收集管网尚未覆盖的地区,禁止水污染物直接排放,应当                             (一)在绿化控制带范围内放牧、露营、野炊、燃放烟花爆竹和
        采取措施加强污水循环利用、对污水进行处理,防止污染水环境。                        孔明灯等其他可能污染水质的休闲娱乐活动;

           第二十八条 外围控制区内鼓励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建立区                              (二)在绿化控制带和三岔湖水域范围内乱扔塑料泡沫、包装
        域农业循环利用机制,鼓励施用生物有机肥料、生物农药等绿色生                        袋、玻璃瓶、饮料罐和其他污染物;

        产物资,做好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实施种养业废弃物资源                              (三)在湖区猎捕野生动物、捡拾鸟卵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
        化利用,开展秸秆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等,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息繁衍的活动,以及采摘水生植物和私自投放水生生物;

           第二十九条 外围控制区内鼓励促进渔业转型升级,从事渔                              (四)在三岔湖水域内洗澡、便溺、洗涤污物,以及未在规定范
        业活动应当遵循净化水质、保护库区生态环境的原则,科学投放鱼                        围内垂钓和游泳。
        苗和确定养殖密度,禁止网箱和肥水养鱼。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
           管委会会同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建立健康养殖长效机制,推                        定的,从其规定。
        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
           第三十条 外围控制区内实行畜禽禁止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                                         第七章 附 则
        制度,合理布局畜禽养殖生产,科学确定畜禽养殖品种和规模。禁
        止在禁养区内新建畜禽养殖场 (养殖小区),已建成的畜禽养殖                            第三十八条 三岔湖涉及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利用、保护等


        场 (养殖小区)应当限期搬迁或者关闭。适度养殖区内可以从事                        方面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畜禽养殖,畜禽养殖场 (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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